故事是这样的,小王在北京开了一家小型食品商贸公司。作为一个初创企业,小王平时进货渠道并不多,2023年8月16日他看中了从外地进来的莲藕,价格便宜,外观也不错。小王想着,这样的产品应该能卖得很好,于是他从供货商那里购进了98箱,计划快速销售出去。
2023年9月21日销售小王把这批莲藕卖给了一个商贸中心15箱,赠送2箱,共计17箱,销售价格42元每箱,总金额630元。这个商贸中心把莲藕转手卖给了一家某亮麻辣烫,后经检测这批莲藕在检测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,根本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。
检验报告编号A223049612860xxxxx,其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要求。
经过进一步调查,发现这批莲藕销售了17箱后,还有81箱被退回了厂家。因为这批莲藕问题严重,已经有部分被小王销毁。最终,小王的公司违法所得总共只有186元,但因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,他不仅被没收了违法所得,还被罚了15000元。
食品安全问题无小事,哪怕是一次看似不起眼的进货,也可能因为忽略了法规标准,付出高昂的代价。
在经营食品的过程中,必须时刻保持警惕,遵守食品安全法,确保所售商品符合国家标准,避免因一时疏忽而遭受巨额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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