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张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财务人员。最近,他在申报出口退税时被提示要填写《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》。这让他有些迷惑,不知道什么时候需要填写这个表,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填写。
其实并不是每次申报出口退税都需要填写这张表。只有在以下4种情况下才需要填写:
1. 公司在办理出口退税时,需要提交银行的收汇凭证。
2. 公司因为财务人员的疏忽错过了申报期,在补申报时就需要提交这张表。
3. 公司因误用他人的收汇凭证被税务部门发现,从此以后申报时都要额外提交材料。
4. 因为国际市场波动导致迟收汇,公司可以通过填写收汇情况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来继续申报退税。
收汇材料包括什么?所谓的收汇材料主要包括《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》和举证材料。举证材料可以是银行的收汇凭证、结汇水单,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如果公司收到的是人民币结算的出口款,可以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。
申报期截止之日是什么时候?在申报期截止之前,企业必须收齐相关凭证并提交申报。小张了解到,申报期通常是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之间。
如何填写《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》,若一张报关单对应一张收汇凭证,他只需要在相应位置填写好金额和相关凭证号即可。不同的收汇情况有不同的填写方式,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操作。
视同收汇的情况有哪些?由于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损坏,公司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将这种情况视同为已收汇。小张了解到,在填写表格时,他可以选择视同收汇原因,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应的举证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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