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陈经营了三年的公司,终于因为亏损决定注销公司。但是,听说注销后还会有债务问题要处理。于是他疑惑:“公司注销了,如果有债务,谁来承担?如果遇到诉讼,该起诉谁?”
假如小陈的公司注销时,有债权债务未处理清楚,那么债权人是否可以起诉公司?实际上公司注销后,公司法人资格也随之终止,无法成为诉讼的主体。因此要看谁承诺清算或者承担债务,才能确定诉讼对象。
有清算主体:如果注销时,有人(比如股东)向工商部门承诺承担遗留的债务,债权人可以将承诺人作为被告,要求清偿。
清算未完成就注销:若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,且有第三人承诺清偿债务,债权人可以起诉清算人或承诺人,或将二者一起作为被告要求清偿。
作为债权人的公司注销了:如果注销公司为债权人一方,有继承人可继承债权的,法院会变更诉讼主体;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的,案件可能会终结。
国有企业:一般是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来负责清算。
集体企业:则多由开办单位或投资人来负责。
联营企业或子公司:联营企业各投资人负责,子公司则是母公司来承担清算义务。
有限责任公司:清算责任在全体股东,大家需要共同承担清算工作。
股份公司:清算责任则在股东大会指定的股东或章程规定有清算义务的股东。
若是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的情况,外方不再参与的情况时,可以由中方申请特别清算,并成立特别清算委员会,确保企业债务的妥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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