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李最近在创业,注册了一家小型保险公司,名字起得特别大气。他想着直接把公司全称注册成商标,岂不是既能打响品牌又方便用?可没想到,提交申请后很快被驳回了,理由是缺乏显著特征。
很多人觉得,企业名称不就是表明自己身份的吗?用来当商标应该更合适吧?事实并非如此。商标的本质功能是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,而企业全称更多是提供公司身份信息,两者功能不完全一致。
比如“北京中旗科技有限公司”这个名字,很容易让人知道是某家公司的名字,但如果把它注册成商标放在产品上,消费者可能会以为这是产品说明,而不是商标。
如果想注册商标,可以选取企业名称中更具特色、更有识别性的部分,而不是直接用全称。比如从“北京中旗科技有限公司”中提取“中旗”作为商标,更容易通过审批。
根据商标法,商标要具备显著性才能注册。
视觉差异:看起来和别的标志不一样;
识别性:让人一眼看出这是商标,而不是普通文字或装饰。
有公司曾试图把冰激凌的形状注册成商标,但因为这个形状太普通,消费者不会把它当商标看待,所以被驳回。同理,企业全称中的“有限公司”“股份公司”之类,显然缺乏识别性,难以通过商标注册的审核。
企业名称变更怎么办?
如果商标是企业全称,一旦企业名称因为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变更,商标还有效吗?比如某公司由“北京中旗电子有限公司”改成“北京中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”,原商标可能无法继续使用。
转让和许可风险?
企业全称注册成商标后,如果商标被转让或授权使用,可能导致商标和实际使用人名称不符,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。
从消费者角度看,他们更习惯将企业全称视为商品说明,而不是商品来源的标志。某企业全称直接印在产品包装上,大多数消费者会以为这是生产厂家的名字,而不会意识到它是商标。
如果某食品包装上写着“北京中旗食品有限公司”,消费者通常只会认为这是厂家,而不是品牌。相比之下,“中旗”这样的名字更容易被认作是商标。
企业全称缺乏显著性,难以区分商品来源;
注册企业全称可能引发混淆,扰乱市场秩序;
企业全称变更或商标转让时,容易产生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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