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阵子我邻居小谢从一个朋友手里盘下一家餐饮店,他签了租赁合同几天时间就把店面翻修一新,厨房设备、菜单样式都准备妥当,就差把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下来开业。可等他跑去窗口一问,工作人员看了地址直接摇头,说这个地址名下已经有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了,必须等前任经营者注销后,他才能重新申请。
这事儿直接打了他个措手不及,因为对方老板联系不上,注销遥遥无期,店面不能用、租金还在交,眼睁睁看着本该热闹的门店只能空着晾着。
在北京开餐饮店,最基础的就是得先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,这证不是随便一张纸那么简单,而是需要跟地址、经营内容绑定在一起的。一个经营地址,只能有一张有效的许可证在使用。你要想重新申请,前一位必须先把原证注销掉才行。
这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多个经营主体在一个地址重复申请、交叉混乱,也能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更到位。
小谢还以为这个证就是原来的食品卫生许可证,结果一查才知道早在2009年这个名称就取消了,现在都改为“食品生产许可证”和“食品经营许可证”了。
如果你是开餐馆、奶茶店、早餐铺这种,只需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,而要是在工厂里做食品加工,比如做酱菜、做熟食卖批发,那就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,两者不能混用。
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店小、开个早饭摊没人在意,就偷着营业了。其实现在监管早就没那么松了,一旦被查到无证经营,不但要没收设备、工具、原料和收入,罚款金额也很吓人。
如果卖的东西价值还不到1万元,那最低也要罚5万,但要是你卖了1万块钱以上的食品,那罚金就是十倍起步,二十万都可能砸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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